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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更正公告

添加时间: 2018-08-06   浏览次数:2639   【 】  打印  关闭窗口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一、原公告日期: 2018年8月3日 更正公告日期: 2018年8月6日
二、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各类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
3、有健全的设施设备且在白沟新城自有满足投标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和实操教学的场地并且不小于300㎡;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办学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以上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提供原件查验。

更正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各类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
3、有健全的设施设备且在白沟新城自有满足投标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和实操教学的场地并且不小于300㎡;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办学许可证。
5、投标单位须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证明文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以上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提供原件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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