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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添加时间:2024-05-11 09:25:55  浏览次数:15798  


《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审查修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立法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逐年加大,随之产生的火灾隐患不容忽视。与日俱增的数量背后,是分量不轻的管理任务和亟待提高的管理效率。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私拉乱接充电电线、物业服务企业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上履职不到位、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等突出问题,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为了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好市政府规章为法律、法规“打补丁”的作用,我市坚持从“小切口”立法着手,切实发挥立法服务人民的作用。通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停放、充电等各个环节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厘清各方职责、加强全链条管理、发挥协同治理作用,强化法律责任追究,为我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三十一条,分别为总则、消防安全保障、社会协同治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具体而言,《办法》主要规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部分,共九条

厘清了各方职责。规定并细化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会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提出了各部门之间建立工作协调和数据共享机制的要求;明确了宣传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

(二)第二章消防安全保障部分,共九条

实现了全链条管理。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停放、充电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明确了各环节责任主体应当履行的职责,为全方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责任提供了依据。规定了停放充电场所规划、建设要求和建设标准,提出了消防安全文明行为规范。

(三)第三章社会协同治理部分,共八条

发挥了协同治理作用。对单位、供电企业、充电设施运营方、物业服务企业、快递外卖企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等重点单位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进行了规定。提倡社会公众志愿参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四)第四章法律责任部分,共四条

强化了法律责任追究。除了上位法已经规定的法律责任外,重复强调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法律责任,创设了违法用电的法律责任,促使公众提高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视。

(五)第五章附则部分,共一条

规定了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