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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沟新城组织人事局关于优化疫情防控 期间医保经办便民服务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8-12 16:30:06  浏览次数:34581  

各医保参保单位、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

     当前,德尔塔毒株来势凶猛,在全国多地爆发,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经办大厅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相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好“出入关”,严格检测进厅人员。

    所有来办事人员全部从医保大厅门口有序排队等候办理业务,全程佩戴好口罩,排队时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出示“河北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扫码登记,“33类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电子证明。配合大厅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工作,大厅人数较多时,值班人员将进行限流管控。若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主动告知,严禁进入医保大厅。

    二、用好“互联网”,倡导业务线上办理。

   (一)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或拨打备案电话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城乡居民备案电话:2987011

     城镇职工备案电话:2890172

    (二)用人单位人员参保和变更登记、医保缴费等。用人单位提前通过医疗保险微信群或电话申请预约具体办理时间;无相关特殊情况的参保单位可“网上办理”“电话办理”业务。
     咨询电话:2890172

    (三)新生儿参保登记。新生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参保登记时,可电话办理登记手续。

      咨询电话:2987011
     三、架好“沟通桥”,减少群众线下奔波。

   (一)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异地就医时因故无法网上结算的,可联系医疗保险中心,尽量保证参保人员完成异地直接结算,实现“不见面”办理。

   (二)参保人员申请门诊慢性病的,在门诊慢(特)病申请平台申报信息后,经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现场认定后,直接登记录入,次日即可享受待遇。

   (三)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尽量即报结算费用,减少人员回医保中心报销频次。对于来医保大厅递交报销材料,在人员过多时,采取限流措施,实行厅外收取报销资料。

   (四)对于暂时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非急需办理的事项,如各类医疗和生育费用零星报销、生育津贴申领等,可待疫情风险解除后再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相关待遇。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举措调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医保业务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医保经办业务咨询电话。疫情防控政策将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