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白沟镇白辛庄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5年第24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7月2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5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953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5年第24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59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7月2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288公顷
(二)范围:德宏街南侧、京白南大街东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白五村村地,南至白辛庄村建设用地,西至白辛庄村村地,北至白辛庄村村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白沟镇白一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5年第24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7月2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5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953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5年第245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59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7月2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069公顷
(二)范围:京白大街东侧、顺兴街西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白一村地,西至仁和庄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白沟镇仁和庄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5年第24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7月2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5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953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5年第245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59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7月2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609公顷
(二)范围:京白大街东侧、顺兴街西侧(东至白一村地,南至仁和庄村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白沟镇华梓营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5年第24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7月2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5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953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定市2025年第245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59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7月2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318公顷
(二)范围:东一环东侧(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华梓营村地,西至东一环大街,北至华梓营村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