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知悉该不动产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利害关系人。现对拟受理的不动产涉及继承的亲属关系及利害关系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受理。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友忠
不动产坐落:阳光上和小区15幢2单元1303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建筑面积:93.62平方米
配偶:李梅英
全部子女:张亮、张京京
父母:张维良、张秀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沟新城北一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2-2882427
公示单位: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