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白沟新城北一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312-2882427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张友忠
不动产权利类型:土地及房屋
不动产坐落:阳光上和小区15幢2单元1303
不动产权证号:冀2020保白不动产权第0006403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李梅英
登记机构: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13日